关于开展 2020-2021年度校级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科室、文明个人申报和评选表彰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更新时间:2021/05/18

湖工职办发〔2021〕1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科室、文明个人申报和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总结经验、树立榜样,持续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不断巩固省、市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文明集体和个人,根据《 文明单位(部门)、文明个人评选办法》,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名额和评选范围

1.文明单位(部门):4个,在学校处级部门和单位中评选;

2.文明科室:6个,在处级单位(部门)所属的科室、教研室等基层单位中评选。

2.文明个人:24人,在全校教职工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文明单位(部门):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有力、文明教育活动切实有效、文明实践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氛围浓郁热烈、师生文明素质好。具体指标见《 文明单位(部门)评选标准》(附件2);

2.文明科室: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考《 文明单位(部门)评选标准》。

3.文明个人:思想道德好,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学习热情高,职业道德品质好,在“三全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清正廉洁,能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业务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群众反映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工作开拓精神强,勇于创新,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有成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在近年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业绩突出的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推荐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认真比选,确定初步推荐对象(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科室自愿申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报校文明办。

(二)实地查看

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到现场查看资料、环境、氛围等。

(三)综合评审

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中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听取现场查看情况,评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党委审批

将综合评审初步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学校党委会议审议批准。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夕,召开学校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党建先进、文明系列表彰大会,对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进行表彰。对文明集体颁发奖牌;对文明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慰问。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与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把关,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公开透明,认真听取广大师生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

各推荐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自评打分表(参评文明单位(部门)需对照考核细则自评打分)、各类别申报表(一式1份)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相关支撑材料规范存档备查。各项材料均要求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

联系人:郝静8126089;电子邮箱:275177062@qq.com

附件:1.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文明单位(部门)评选标准(自评打分表)

3. 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部门)申报表

4. 2020-2021年度文明科室申报表

5. 2020-2021年度文明个人申报表

(注:附件3-5在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站下载使用)

中共 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

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科室、文明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文明个人

文明科室

文明单位(部门)

汽车工程学院

2名

3个

2个

机电工程学院

2名

旅游商贸学院

2名

建筑工程学院

2名

智能工程学院

2名

生态环境学院

1名

艺术设计学院

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名

公共教育学院

2名

图文信息中心

1名

电大(教院)

1名

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

1名

教辅单位党支部

社会培训学院

1名

3个

2个

创新创业学院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机关第一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

1名

党委宣传部

纪委

人事处

工会

机关第二党支部

党政办公室

1名

发展规划处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机关第三党支部

教务处

1名

科技处

招生就业处

机关第四党支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1名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合计

24

6

4

附件2

文明单位(部门)评选标准

(自评打分表)

2021年5月

说明

一、参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选文明单位提供基本依据。

三、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 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

四、分值结构: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

五、材料审核,各单位(部门)提供的材料简洁整齐、分类清晰,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即可;工作方案或安排要做到任务具体、措施明确;图片主题要突出、能反映活动在每个学年的开展情况,并标注图片反映的活动内容、时间,原则上每项活动提供2张。

六、本测评细则由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内容

得分标准

自评分

1.思想道德建设

(60分)

1.1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方案》《中共 委员会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方案》,推进思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分析,及时把握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2


1.2思想理论教育

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

3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

3


1.3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利用重要节庆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等)、纪念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每学期至少1次。

3


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三育人标兵、文明教师等先进典型挖掘、推荐、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每学期至少1次。

3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经常性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每学年至少1次。

2


加强师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每学期至少1次。

2


1.3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

2


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刊发深度文章,访谈身边典型、连载生动故事等形式进行舆论宣传,挖掘校园好人好事,培育选树一批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的先进典型。每学期至少1次。

3


1.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制定诚信教育工作方案,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

2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实施垃圾分类,将学生日常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


以党课团课、主题班会、思政课及“三微一端”等为载体在学生中开展学风建设,有经常性教育活动,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每学期至少1次。

3


1.5实践育人

组织师生参与支教助学、无偿献血、社会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有相关的教育引导活动。

3


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基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90%,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

3


培育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洁美校园、支教助学、环境保护、文明劝导、教育扶贫、文明旅游、社区创文包联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至少3次。

3


1.6文明集体创建

开展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及宣传推广活动。

3


组织师生开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建设优良学风班集体,学生遵纪守法,明理修身,团结友爱,礼敬师长。每学期至少1次。

2


1.7心理健康教育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每学期至少1次。

2


1.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工作载体和活动品牌,教育引导学校师生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每学期至少1次。

2


落实《国旗法》和《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通过升国旗仪式等活动开展礼貌、礼仪、礼节教育,有措施有效果。

2


1.9网络文明教育

引导广大教师参与“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网络中国节””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微话题、素材征集、好人推荐等各类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撰写文明评论文章并积极投稿,丰富正能量供给。每学年至少1次。

3


注重开展网络文明教育,积极培育有文明的网络素养的校园好网民,每学期至少1次。

2


注重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积极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校园好网民,每学期至少1次。

2


1.10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文化育人品牌。营造“人人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浓厚氛围。

3


2.教师队伍建设

(9分)

2.1健全长效机制

依据《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部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

2


2.2师德养成

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加强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每学期至少1次。

2


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搭建师德教育有效平台,动员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师德教育途径。

2


2.3师德考核

定期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和表彰活动,形成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形成具有特色的师德教育品牌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

3


3.校园文化建设

(6分)

3.1校园文体活动

师生主流思想积极向上,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各类体育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

2


注重发挥共青团、学校社团的作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

2


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宣传栏、标识、标牌的更新更换及时。

2


4.校园环境建设

(15分)

4.1环境卫生

遵守校内外公共交通秩序,车辆不乱停乱放。

本单位(部门)所属区域卫生良好、干净整洁、无烟头。

2


对师生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生活的科学知识,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引导师生养成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文明如厕等卫生习惯。

2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校内“洁美校园”“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2


4.2环境和谐

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教职工相处和谐。

2


规范教师自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事件、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

2


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激励引导教师员工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活动,每学期至少1次。

2


5.阵地建设管理

5.1阵地管理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导向,阵地利用率高,育人功能显著;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网络阵地责任明确,保障有力,激励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和网络文明传播;按照学校要求,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人员、内容等严格把关,履行规范的审批监管报备程序。

3


6.日常工作考核

(10分)

6.1日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1


配合学校开展文明创建重点工作。

2


6.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策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


配合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工作。

2


6.3日常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网、校报等媒体投稿情况。

1.5


本单位(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更新情况。

1.5


合计


二、特色指标(加分项)

序号

项目内容

测评办法

自评分

1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感动中国人物、中国好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中央和国家机关授予的其他荣誉;湖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荆楚楷模、湖北好人;十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十堰好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相关荣誉。

查看命名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全国荣誉加3分,省级荣誉加2分,市级荣誉加1分。同一人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得分计入。本项最高分不超过4分。

材料审核(时间为本轮创建周期,全部指标最多可以加10分)。


2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全国、省级、市级表彰。

查看命名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全国荣誉加3分,省级荣誉加2分、市级荣誉加1分。同一人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得分计入。本项最高分不超过4分。


3

本单位在学校办学、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中央或省级、市级、校级主要媒体做过典型宣传报道,有好人、模范等典型的。

查看报纸电子版、电视广播视频、音频资料等。全国经验加2分,省级经验加1分、市级经验加0.5。本项最高分不超过2分。


三、负面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惩戒办法

1

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对于8条负面清单,文明单位(部门)创建周期内有其中一条的,取消评选资格。

2

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3

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4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5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6

有严重违规办学、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7

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学生中发生欺凌、暴力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

存在就业工作率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侵犯学生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附件3

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部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责任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


近两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励


创建情况


所在党组织意见


校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年月日

备注:1.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要分别写明2020、2021年获得荣誉的名称、授予部门及时间。2.创建情况指对照有关标准自查情况以及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品牌与亮点(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

附件4

2020-2021年度文明科室申报表

申报科室名称:

责任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


近两年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创建

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所在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校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年月日

备注:1.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要分别写明2020、2021年获得荣誉的名称、授予部门及时间。2.创建情况指对照有关标准自查情况以及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品牌与亮点(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

附件5

2020-2021年度文明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单位

或职业


职务


本创建届期校级以上荣誉情况



所在单位(部门)意见


所在党组织意见


校文明委审批意见


注:1.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情况要分别写明2020、2021年获得荣誉的名称、授予部门及时间。2.个人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不另附单行材料、不加页。

中共 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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